广东实验中学是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、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。学校秉承“以人为本,以德树人,以质立校”的办学理念,形成了“实验性,创新性,示范性”的办学特色。建校以来,培养了包括邓锡铭、黄耀祥、范海福、蔡睿贤、姜伯驹、岑可法、钟南山等院士在内的万千优秀学子,先后荣获“全国文明单位”、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”、“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”、“全国科技教育创新十佳学校”等称号。 
 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,按照学校的编制、职务岗位数及人员结构要求,2011年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6名。 
  一、招聘原则 
  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出发,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选拔原则。 
  二、招聘岗位及人数 
  政治、信息技术、电教、艺术(美术设计)教师各1名,教务员、财务各1名。 
  三、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
  (一)基本条件 
  应聘人员须具备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粤府令第139号)要求的基本条件: 
  1.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 
  2.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 
  3.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; 
  4.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 
  5.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 
  (二)资格条件 
  1.师德高尚、身心健康、教育教学经验丰富、教研能力强的在职教师 
  2. 品德高尚、身心健康、综合素质优秀的2011年应届研究生或本科生。 
  3.教师岗位需获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或以上学历学位,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以上,其中除艺术(美术设计)教师以外,其他教师岗位须毕业于“211工程”学校。 
  4.现职教师要求中学一级或以上职称。中学一级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,高级教师在40周岁以下。获省特级教师、省骨干教师、省优秀教师等称号之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,并优先考虑。 
  5.其他要求 
  教务员: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,年龄35周岁以下,计算机技术和英语能力较强者优先考虑。 
  财务:财务管理、会计相关专业,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,具备3年以上的经验,年龄35周岁以下,中级职称优先考虑。 
 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。 
  通过考试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、学位鉴定证明。 
  四、报名时间和方式 
  (一)报名时间: 
  2011年5月27日—6月3日 
  (二)报名方式: 
  报名采取邮寄方式。应聘者报名时请附上如下材料:①个人简历(附免冠照片一张)。②教师资格证、专业技术资格证、学历学位证以及能说明个人成绩、业绩的材料等(复印件)。③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。 
  应聘者可将材料邮寄到: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广东实验中学办公室(邮政编码:510375),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岗位。 
  五、程序及要求 
  (一)资格审核 
 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,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试教。 
  (二)试教 
  试教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 
  试教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(说课、试讲)、教育能力(教育案例分析等)。试教满分100分,60分及格。 
  由学科组安排授课内容、班别、时间、地点,并通知应聘教师准备:(1)上一节专业课并手写教学设计;(2)设计一堂主题班会课进行说课;(3)作本人所具特长、才华展示。应聘教师试教后,应交一份手写的试讲教案或教学、教育心得。 
  (三)体检 
  在试教成绩合格的人员中,根据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,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安排体检。体检标准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粤人社发〔2010〕382号文)的要求执行,体检不合格者,按试教成绩高低递补体检人员。 
  (四)考核 
  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粤人社发〔2010〕276号文)的要求,招聘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,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、计划生育情况等。 
  (五)确定拟聘用人员 
  按照应聘人员的试教成绩高低以及体检、考核结果,确定拟聘用人员。 
  六、公示和聘用 
  将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页公示,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 
  聘用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,按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管理,聘用期间享受在职人员享受相应待遇标准。同时实行试用期,工龄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,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年,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 
  七、其他事项 
  联 系 人:刘老师、谢老师 
  联系电话:(020)81508088 
  监督电话:(020-)83889168 
  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。